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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幾點意見與看法,與您溝通:
1.合併之後的公司名稱是大漢建設(股)有限公司, 龍巖

人本(股)有限公司是消滅公司.
2.兩家公司合併後, 大漢建設對於龍巖人本的一切權利義務, 必須概括全收,不得有任何異議.
3.經詢問後,兩家公司合併後, 大漢建設,將更名為龍巖(股)有限公司.
4.我想以上,對您的權益,並沒有太大影響,因為兩家公司的股東,所受到的影響,比您還大.
5.合併後的大漢建設(股)有限公司必須要無償接受龍巖人本(股)有限公司一切權利義務,或是大漢建設將改名為龍巖(股)有限公司,對您來說,都沒有差別.
6.假如您的權利義務有所差別的話,建議您應該立刻與水果報或是數字周刊連絡,他們應該很有興趣知道,您也因此可以獲得一筆賠償喔!
7.我不知到你為何不滿龍巖, 你除可連絡以上的媒體外,也可以打0800-018999罵到你滿意為止.你可以問它們要如何解約.

已上提供您參考!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0102903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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